常見問答 FAQ


以特別預算形式舉債,讓特別預算被濫用的情形更加惡化。

一、 新興計畫占整體計畫之85%: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總經費8,825億元,包括已核定計畫經費1,286億元(占15%),及新興計畫經費7,539億元(占85%),雖可將已核定計畫納入未來年度總預算辦理,惟加計新興計畫經費需求後,以當前中央政府歲入不足及歲出結構僵化情形下,較難於各年度總預算全面容納。

二、 條例中已明定相關管控機制,對特別預算及計畫有清楚及嚴謹的檢核,並無濫用特別預算之情形。 三、 政府將嚴守財政紀律推動國家建設:未來本著零基預算精神,逐年檢討刪減各項不具效益支出,以控制各年度總預算的規模,未來8年平均每年總預算和特別預算債務合計仍受公共債務法15%之流量(亦即每年度新增舉債數)與存量(亦即累積債務總量)限制不變,讓特別預算與年度總預算舉債獲有效控制。

任期四年卻編8年預算,特別預算跨總統任期違法?

一、 這是因為大型計畫很少4年能夠完成,過去的特別預算也都有跨越任期,例如馬政府的「流域綜合治理」,103~108年編列660億元,就有300億元由小英政府執行,還有95~102年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95~100年的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都是跨總統任期,為計畫完整與預算編列穩定,跨年期或跨總統任期,無違法問題。

二、 前瞻建設中的軌道建設與水環境建設,需要較長的年期才能有效執行。但城鄉建設的計畫規模小、啟動快、效益高,因此只設定四年期程,其他如數位建設也都在五年之內。

三、 條例又設定分期編列預算,隨時可以檢討計畫與重編預算,既可兼顧適當的期程,又可適時檢討控管,不會侵犯下一個任期的行政權。

偏重軌道建等硬體建設,此擴大內需作法無法挽救台灣經濟。

一、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目標,在於著手打造下一個世代,國家發展需要的基礎建設,而其中的軌道建設計畫,即是因應綠色交通運輸之趨勢。各縣市對軌道交通需求不斷增加,而一般公共建設經費不足,使得軌道建設延滯,因此有必要針對未來30年發展需求,就全國鐵路網之建置,包括骨幹、城際、都會內鐵道建設做全面性規劃,以打造臺灣的軌道系統成為友善無縫、具產業機會、安全可靠、悠遊易行、永續營運、以及具有觀光魅力的運輸服務。

二、 軌道建設預定於8年內投入4,241.33億元的特別預算,並依「高鐵、臺鐵連結成網」、「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鐵路立體化或通勤提速」、「都市推捷運」及「中南部有觀光鐵路」等五大主軸推動38項軌道建設。預期平均每年約可創造2萬多人的工作機會、帶動國內產值約7,000億元,同時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債留子孫?以後沒錢應付天災地變? 閣揆林全先生出身主計、財政,對財政紀律的要求,遠比前政府更慎重。

一、 106~113年,前瞻建設每年舉債229~1,542億元,推估債務淨增1兆546億元、平均每年增1,318億元,較馬政府8年的1兆5,666億元、平均每年1,958億元,顯著下降。

二、 考量經濟成長及稅收增加,估計平均每年債務增加2.28%,低於GDP平均2.73%,債務餘額占GDP比率將由105年的33.3%降至113年的31.8%,距離舉債上限40.6%,還有約1.7兆元的舉債空間,可因應突發之重大災變,所以前瞻建設不會變成錢坑。

三、 前瞻建設預算未來將分期辦理,不是一次就舉債8,800億元。例如馬政府時期,98年已辦理4年5,000億元擴大經濟建設特別預算,後因莫拉克颱風而追加重建特別預算案1,165億元。

四、 未來本著零基預算精神,逐年檢討刪減各項不具效益支出,以控制各年度總預算的規模,未來8年平均每年總預算和特別預算債務合計仍受公共債務法15%之流量(亦即每年度新增舉債數)與存量(亦即累積債務總量)限制不變,讓特別預算與年度總預算舉債獲有效控制。

五、 更何況,透過擴大投資,一方面把經濟發展的基礎打好,後代子孫可以有更好的生活條件,更有活力的經濟,債務自然可以快速清償,實在沒有債留子孫的問題。

前瞻不前瞻,建設舊思維。前瞻基礎建設要成就什麼樣的願景?

一、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是未來30年台灣發展最需要的基礎建設,背後的願景就是永續發展的台灣,每一項價值都符合世界的潮流,合乎台灣的需要,都是要幫台灣往前跨步,具有十足的前瞻性。目標在: 1、因應氣候變遷(脆弱國土防洪、抗旱、減災)、 2、促進台灣經濟轉型(傳統經濟數位經濟)、 3、完成能源轉型(核電煤電非核綠能)、 4、推動交通轉型(私人運具綠色軌道)、 5、提升人民生活品質(低劣不均多元、優質城鄉發展)。

二、台灣正面臨結構性變遷的挑戰,如人口變老變少、極端氣候頻繁、全球數位技術快速發展等,因此推出國家級的「前瞻基礎建設」以因應,建構一個免於水患、交通順暢、城鄉均衡的非核家園,同時也是一個水、電供應充足,數位與綠能產業帶頭發展,人民可以安居樂業的國土。

前瞻基礎建設 水環境仍偏重水泥化 憂扼殺河川生命力

一、 水資源及防洪工作為國家經濟發展重要基礎,都經過詳細審慎評估,符合(一)因應氣候變遷(二)老年化社會防災設施更新(三)產業結構改變之用水需求(四)導入新科技等四項原則方具體提出計畫,皆為因應未來國家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改善生活環境之重要計畫,在「今天再不做,明天來不及」的理念下,用整體性、系統性的執行,畢其功於一役。

二、 所以,前瞻計畫考慮未來氣候變遷情境及社會發展需求,整合「水質、水量、水生活」三位一體,不但要解決淹水問題,也提出水資源保育、開發、區域調度、節水技術、伏流水與再生水利用、無自來水地區改善、老舊水源設施更新、水岸景觀營造等等,系統性的處理應該做的建設,涵蓋面廣泛。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既是「前瞻」便要讓納稅人覺得果真高瞻遠矚,即使寅吃卯糧,也非作不可。但以台灣目前的發展現況對比財政拮据而言,交通尚非國人的燃眉之急,尤其是4,241億全部用在軌道建設上,確有審慎評估的必要。

一、 每個階段國家都需要大建設、大投資,帶動國家發展,特別是近年國內投資動能不足,政府部門及公營事業投資均呈負成長,公共建設經費自97年達高峰後,也逐年下降,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是希望帶頭強化投資動能,帶動整體經濟成長潛能,亦是謀求國家轉型與提升打底的重要基礎。

二、 高鐵自財務改善後、104年增設三站後,高鐵服務將擴大整合其他交通系統,所以未來政府推動公共運輸的格局應再擴大,必須更積極的會同地方發揮既有軌道的服務功能,整個建設以高鐵和臺鐵路網緊密結合為起點,以臺鐵轉型為基礎,整合各地捷運和觀光發展,並藉密集投資和整合營運扶植軌道相關產業,前瞻基礎建設提出軌道38項計畫,特別預算匡列4,241.33億元,實有其必要性。

台鐵市區內的平交道為平面路線,是都市發展障礙,故台灣當前都市交通最優先的選擇,應是各縣市台鐵市區路線持續立體化,輕軌平面路線,只會讓問題更嚴重。

一、 軌道建設有宏觀面:高鐵/台鐵/捷運/公車的整合圖象,非獨偏輕軌。

二、 輕軌適於次級都市或郊區市鎮等需求較低,適當選擇路線及建造型式(輕軌是大家族不只走平面的鐵軌車),不見得有很多平交道。現在車聯網技術進步,列車運行可以和交通號誌調和,減少平面車禍。

三、 各軌道建設的可行性研究中必須說明如何培養需求,交通部會明訂審查機制規則,要求地方政府一定要逐年落實相關配套作為,敢要建設也要養得起建設。

嚴厲譴責行政立法聯手放水,反對違憲違法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草率立法—要求立法院退回草案,在野黨應適時依法提出釋憲聲請法律解釋。

一、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目的在打造未來30年國發展需要的基礎設,促進台灣經濟的轉型升級。草案第4條規定計畫項目包含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又草案第5條明定中央執行機關應將計畫依相關規定(如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報行政院核定,亦需擬具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及選擇與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等報告,程序相當嚴謹,並無違法、違憲之虞。

國民黨是要嚴審?還是刻意拖延建設?

過去8年馬政府執政,只要有利於國家發展與建設,民進黨從不阻擋與拖延,2008年11月底馬政府提出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該條例一個月後於2009年1月13日完成三讀,行政院在2009年2月12日函送特別預算案,於2009年4月10日完成預算案三讀。

反觀國民黨,只要是民進黨執政,就以各種杯葛手段拖延建設發展。2003年10月16日陳水扁政府提出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先遭國民黨在程序委員會杯葛列入院會報告事項長達2個月,付委審查後即後續協商階段,不斷提出新的訴求予以拖延,直到2004年6月10日條例才完成三讀;而為了有效治理長年淹水地區,讓民眾能以免除遇雨則淹的水患之苦,民進黨政府在2005年5月提出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條例草案,而後民進黨提案召開臨時會審議,遭國民黨反對,至當年9月委員會開始審議又以冗長程序發言拖延進入逐條,進入逐條又以要等版本等理由拖延審查,刻意杯葛阻饒直到2006年1月13日才完成三讀。

當年這些國民黨所刻意杯葛的條例計畫,正是現在讓城鄉間、都市裡往來更為便捷的國道六號、國道四號、八里新店快速道路、文湖線延伸、新莊盧洲線、松山線等等。

再以,易淹水地區治水來說,也是以8年800億元預算規劃(該條例三讀預算調整至8年1160億元),期程由2003年至2013年,而馬政府後續繼續辦理治水,期程也自2014年至2019年,都是跨年長期規劃與推動。

8年1160億元水患治理,使全台1150平方公里易淹水地區,已改善538平方公里、改善農田排水及控制土砂生產量約3142萬立方尺,已有成效。例如:新北市塔寮坑溪排水,95年起即針對淹水原因改善,投資經費約54億元。治理前90 年納莉颱風日降雨量275公釐造成淹水面積817公頃,治理後101 年蘇拉颱風一日暴雨量224 公釐,僅部分地區積水,無嚴重淹水災情。

再以,花蓮縣聯合排水投資經費約1.3億元,於治理前94年龍王颱風日雨量約200公釐,淹水面積約105 公頃,治理後101 年泰利颱風、蘇拉颱風、天秤颱風、102年蘇力颱風及康芮颱風,已無嚴重淹水災情。

而新竹縣新豐溪支流排水投資經費約0.95億元,於治理前96年0604豪雨造成上坑排水象鼻橋附近淹水現象,治理後101 年泰利颱風、蘇拉颱風、102年蘇力颱風及康芮颱風,僅部分地區積水,已無嚴重淹水災情。

土地徵收迫遷問題 前瞻建設計畫不可能有迫遷,更不會有所謂的「大量迫遷」

一、 在前瞻計畫中,行政院明確規定補助地方政府的經費不含土地費用,因此地方政府會審慎規劃方案,減少用地徵收。

二、 前瞻建設條例並未排除現行土地徵收的相關法令,未來如果真的需要使用到人民的土地,相關單位仍然必須嚴格遵循現行法令規定的程序來處理,不會如大埔事件侵犯人民的權益。

三、 大埔事件之後,現行法規對徵收補償及安置,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政府都必須遵守,自然不會有所謂的迫遷事件。

建設項目未必符合地方民眾真正需求。

一、 前瞻基礎建設無法包山包海,因此政府選擇重要且有意義的項目列入該條例。具體目標為優先納入配合區域聯合治理的跨縣市建設,以及過去投入不足、發展相對落後地區的重要基礎設施,藉以促進地方整體發展,以及區域平衡。

二、 另外政府這次推動城鄉建設,主要以人民切身有感為核心思考,透過調整、擴大、加速執行計畫方式,適當投入公共建設提升公共環境品質,勾勒人民幸福藍圖,不僅可以改善民眾生活條件,也有助於提升國家整體形象。但因資源有限,必須優先選擇讓民眾最有感的項目,才能發揮最大效益,如健全停車環境、親民道路、城鎮新街景、增加地方特色產業用地、充實校園服務機能、完善公共服務據點、豐富地方文化、客家美麗風華、原民部落營造、優質體育運動設施,使全民共享擴大公共投資效益。

從我土木專業交通的概念來看,專業上來說前院長毛治國講得很正確,台灣鐵路現在需要的是都會區內的全線高架,減少平交道,而輕軌會造成跟當地既有路面交通干擾,行政院的反應令人很失望。

一、 軌道建設是公共運輸的一環,前瞻軌道計畫並非獨偏輕軌,而是將高鐵、臺鐵、捷運、公車及Ubike等透過智慧化做一個完整的整合,讓民眾更易於使用及轉乘,另外糖鐵和觀光性的鐵路支線有改變旅遊風貌的政策意義,未來可提供民眾更多元的旅遊選擇及體驗。

把鐵路立體化,不如強化前、後站連接平台。

一、 未來鐵路立體化建設將更著重在系統整合,包含軌道與軌道間的共站共構及班次銜接、軌道與地區公共運輸系統間之接駁轉運功能(如轉運站設置規劃、公車路線調整、班表調整、汽機車停車空間檢討等),將會在各個計畫成型的過程中,充分納入一併規劃評估。

二、 以跨站平台連接鐵路車站之前後站,也是一種均衡並活絡前後站周邊地區發展之方式,已納入前瞻軌道計畫中,例如新竹市政府提出新竹大車站計畫,即透過跨站平台縫合前後站,並整合多元運具轉運 (鐵路、公車及未來的輕軌)及人行環境(步行及YouBike)以連結車站周邊區域,同時引進企業、觀光、展覽及店鋪進駐,結合車站周邊之娛樂、商業、住宿等機能,提供旅客及市民休閒遊憩場所。

政治綁樁、分藍綠

一、 這種批評沒有事實根據,前曕基礎建設計畫各項建設計畫都是系統型的大工程,例如水資源、軌道、數位、能源,都是區域性的建設,橫跨各縣市,就是想要區分藍綠,也區分不出來,事實證明,規劃並無偏愛綠色縣市及綁椿的問題。具體說明如下: 1、新北市就納入了捷運三鶯線、淡海線及安坑線,總經費高達203.32億元,這些計畫過去雖已核定,但過去年度公務預算無法編列足夠經費,影響推動進度,這次納入特別預算一次編足,才能確保計畫有效執行。 2、新竹輕軌,原由新竹市提出新竹市的輕軌,但行政院考慮整體需求,特別主動要求涵蓋新竹縣,變成環狀輕軌。 3、花東地區都是泛藍執政縣市,也納入花東鐵路雙軌化、南迴鐵路電氣化,積極改善東部交通。 4、台中市爭取建設時,行政院也主動考量區域整體需求,將南投、苗栗相關需求,也一併納入考量。 5、金門、馬祖,都不是所謂的綠色縣市,行政院也編列大量經費。

二、 對於有人質疑城鄉建設,是因為政治、選舉考量才推動部分,其實不然,本次城鄉建設投資1,372億元建設台灣,推動讓人民生活更有品質的生活環境,將採取公平、透明的競爭方式,只要縣市精選能夠突顯計畫效益的案例,透過就能被支持。將來預算及計畫都會送立法院審議,受到國會嚴格的監督。

三、 過去20年已核定及執行中軌道建設計畫共42項,總經費21,230億元,73%集中雙北市,建設投資偏重在雙北地區。本次軌道建設計畫即在弭平過去偏重北部,造成其他區域軌道建設發展較為遲緩之狀況,有其必要協助中南部地區做更多的建設,以促進地方整體發展及區域平衡。

林全院長已言明前瞻計畫內容,多屬原公務預算內的計畫,只是把公務預算內「晚做不如早做」的計畫,用特別預算提前做。因此現行前瞻計畫中確實可行、較無爭議的子計畫,若等到下半年用「一般預算案」正常程序提出,時序上並不會差太多。

一、 「前瞻基礎建設」8年計畫是必須要做的事,晚做不如早做,所以政府編列特別預算提前來做。該計畫所增加的公共支出,有助於提升國家經濟及競爭力,可刺激景氣,也滿足各界期待。

二、 而依預算法第83條規定,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情事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三、 另訂特別或暫行條例編造之原因:為因應各項緊急情勢之彈性,預算法未明定其適用或準用之相關規定,惟為應實際執行需求,常另訂條例明定排除相關法規限制之規定,如排除公共債務法舉債流量或預算法有關流用之限制等。

四、 本次使用特別預算方式,乃因衡酌當前政府財政狀況,以特別法方式以排除可能的公共債務法每年度舉債額度限制及訂定控管機制規定,訂立目標及工作明確的特別預算及計畫,以便對未來財政控管可得到為清楚及良性的檢核。

水環境建設其他建議(改善漏水率、改善河川污染、民生廢水回收再利用、水價提高、河川上游的治理、地下水井全面登錄、還地於河、還水於民、取締水庫集水區違規開發、監督工業廢水排放、未通過環評之水資源開發案,不得開發等等)

一、 這次前瞻計畫的水環境建設,是考慮未來氣候變遷情境及社會發展需求,整合「水質、水量、水生活」三位一體,不但要解決淹水問題,也提出水資源保育、開發、區域調度、節水技術、伏流水與再生水利用、無自來水地區改善、老舊水源設施更新、水岸景觀營造等等,系統性的處理應該做的建設,涵蓋面廣泛。且各項子計畫,皆已經過完善的評估與分析,過去礙於預算不足,使各項計畫無法一次到位,需經過分段,或機關間的分工才有可能完成,所以是提供資源,使各項工作能「加速」執行,並「加強」集水區保育、水質與水量、防災與景觀、中央與地方及上中下游流域系統化的「整合」計畫。

二、 在推動水資源管理作為上,包括推動節水三法(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自來水法修正及水利法修正)、自來水減漏、加強灌溉管理並推廣掌水工成功經驗、強化用水計畫審查與查核、水權用水合理化等各項管理作為。同時亦提出「推廣水資源智慧管理系統及節水技術計畫」就是為了加強水資源之利用效率。

三、 又除前述管理面作為外,為因應氣候變遷,同時進行多元開發、水資源循環利用及強化供水系統彈性調度等工作,仍為之重要工作。如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工程等計畫,均係經由經濟部檢討分析,須納入特別預算辦理,以提升區域供水穩定。

水資源及防洪工作 應回歸一般預算編列

一、 水資源及防洪工作為國家經濟發展重要基礎,本計畫都是經過詳細審慎評估,符合(一)因應氣候變遷(二)老年化社會防災設施更新(三)產業結構改變之用水需求(四)導入新科技等四項原則方具體提出計畫,皆為因應未來國家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改善生活環境之重要計畫,在「今天再不做,明天來不及」的理念下,編入特別預算,用整體性、系統性的執行,畢其功於一役。

決定匆促黑箱令人擔心。前瞻基礎建設即便背後用心是正面的,但過程太粗糙,張善政批不覺得是台灣應該做的事。

一、 雖然編列特別預算的想法是去年底正式決定,但前瞻計畫的各項建設構想,遠在十年政綱既已成型,去年520 之前已在智庫充分討論,蔡英文總統就任以來,即透過行政院盤點各主題的執行項目。爰執政十個月推出前瞻建設計畫,背後是八年執政的經驗和八年在野智庫檢討的結果,不應刻意忽略執政團隊長期的政策研究、迅速果決推動新世代建設的決心。

二、 各項計畫都經過完整且長時間的討論,如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可行性評估早在95年即已核定、台中捷運藍線、花東鐵路雙軌化等,地方也已討論十餘年,只因為欠缺經費和決心而未推動,現在我們有決心,也藉特別預算來支持,加速落實。

三、 本次建設計畫除特定區位之計畫外,包括水環境、數位及城鄉建設均屬競爭性機制,採取公開透明的評選機制,不會特定某一縣市與區域,只要縣市精選能夠突顯計畫效益的案例,透過公平競爭方式,中央都是會給予支持。

四、國民黨執政時期第1次特別條例草案於97.11.24送立法院、立法院97.12.5三讀通過;第2次於97.11.24送立法院、立法院98.1.13三讀通過,立法院均約2個月就通過,那時候民進黨也沒有批評國民黨草率、倉促,所以任何政黨執政時,已想好要做什麼事,上任後就趕快執行。

沒有效益評估!

一、 大部分計畫都是研議經年,確實有其效益且具可行性。譬如嘉義市鐵路高架化、台鐵東部雙軌化等。

二、 新的計畫,已確定其方向可行,才會納入前瞻計畫。不過,因一般計畫程序依特別條例草案第5條明定,中央執行機關應將計畫依相關規定(如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報行政院核定,亦需擬具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及選擇與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等報告,並報院核定後才會動支預算。所以納入前瞻的個別計畫,仍會仔細評估、規劃後才會具體執行。

為什麼不做xxx對台灣更好?

一、 國家需要做的事情很多,特別預算原本就是基於特定目的、前瞻基礎建設無法包山包海,只能選擇有特定範圍的建設項目,例如軌道、水環境、數位建設、綠能及均衡城鄉建設,皆為國家發展必要的重要項目。但是大家也不用擔心,特別預算並不會排除其他該做的政策。政府每年的公務預算規模是特別預算的好幾倍,沒有納入前瞻計畫的項目,只有是國家有需要,都可以循公務預算的程序辦理。

二、 前瞻建設計畫會分期編列預算、滾動檢討,沒有被列入的項目,將來有需要也可以檢討列入。

環評及環境考慮

一、 整個前瞻計畫,就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促進經濟轉型、推動非核綠能、綠色軌道及多元優質城鄉。背後秉持的總目標就是達成台灣永續發展,因此新政府自然會充份考量環境的保護,更不會刻意迴避環評的程序。

二、 特別條例草案的第5條明確規定,所有的計畫都需按照規定報院核定,其中,依法應作環評(包括政策環評)者,都需按程序通過環評才能推動。

三、 民間團體關切此議題,行政院將邀請環保團體組成小組,在各部會的執行計畫中發揮監督參與的功能。

立法院在跟人民示範什麼是「假公聽會」。

一、 有關6場次公聽會專家學者均提供相當多寶貴意見,專家學者通案意見在公聽會結束前,均由相關部會首長摘要答覆。至於個案意見,將嗣個案計畫報院審查時一併納入考量。

經濟評論者馬凱:納稅人血汗餵吸血鬼 天理何存?幾乎每一項道路建設,不問鐵公路還是捷運,都是炒地皮建設!

一、 在前瞻計畫中,行政院明確規定補助地方政府的經費不含土地費用,因此地方政府會審慎規劃方案,減少用地徵收,未來如果真的需要使用到人民的土地,相關單位仍然必須嚴格遵循現行法令規定的程序來處理。

二、 本次所挑選出具有前瞻性之基礎建設計畫,乃配合區域聯合治理的跨縣市建設,以及過去投入不足、發展相對落後地區的重要基礎設施,藉以促進地方整體發展,以及區域平衡,沒有土地炒作的問題。

三、 軌道建設主要係建立便捷安全之公共運輸路網,縮短城鄉間差距,未來各軌道建設之投資開發與建設,將由地方政府與交通部審慎評估其開發方式,整合周邊土地開發,讓開發利益與大眾共享。

缺乏可行性、財務乃至環境與社會影響之評估,計畫目標甚至多有相互矛盾,如編列大量的軌道建設,城鄉建設卻又要增設4萬個以上之停車位。在必要地區增設停車場與軌道建設並不衝突

一、鼓勵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是城市治理的基本方向,但除了雙北地區有完整的大眾運輸工具,公共運輸的市佔率超過30%外,其他地區多在10%以下。未來,交通部門將會更積極提升公車與軌道的公共運能,但相信不是短時間內即能大幅提升,亦即,私人運具仍會是民眾生活所需。

二、另方面,台灣許多城市的特色地區因早期規劃不善或都市建設不足,真實面臨嚴重的停車問題,譬如新北市的中永和住宅區、中南部城市的中心城區等,造成民眾非常大的困擾。因此,政策上仍鼓勵地方政府針對公共運輸轉乘、觀光遊憩、人車密集的商業區等,慎選區位開闢停車場。

舊爭議水庫計畫復活 環團反對以特別預算處理

一、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的各項水資源建設計畫,都需先進行非常詳細的地形、地貌、地質、水文及社經條件等長期調查後,經過可行性規劃評估,確認技術及經濟可行後,才會提送環境影響評估及提報行政院核定後,據以辦理。

二、 天花湖水庫等,地方或外界雖然還有不同聲音,不過經由經濟部檢討評估,為穩定區域供水,有推動之必要;鳥嘴潭人工湖及天花湖生態水庫均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雙溪生態水庫已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地質安全評估。依據環評審查機制,將廣泛針對環境衝擊影響深入評估審查,應可消除外界疑慮。另依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規定,未來亦須通過環評後方可進行實質工程。

三、 民間團體關切此議題,行政院將邀請環保團體組成小組,在各部會的執行計畫中發揮監督參與的功能。

蚊子館、蚊子車廂

一、 前瞻建設計畫設計了兩項機制來確保不會產生蚊子館。

  1. 一是採取競爭型提案,縣市提案將經過專家嚴格審查,確定可行性才可能入選;

  2. 其二是要求縣市配合款按「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杜絕浪費。如此將讓地方政府謹慎提案,可以避免蚊子館產生。以往的特別條例曾排除地方配合款,造成地方建設浮濫,難免產生蚊子館,此次不排除地方配合款,將可大幅改善。

二、 事實上,除了不會新增蚊子館,前瞻計畫還規定,地方政府提案應優先使用舊有的設施。例如,早已被列為蚊子港的高雄興達港,將變身為風能產業基地,前瞻計畫不但不希望產生蚊子館,還希望活化蚊子館、消滅蚊子館。

三、 交通部對各軌道建設計畫的可行性研究或綜合規劃,亦將檢討修訂審查作業要點,要求地方政府就運量培養、票證整合、需求培養等部分,明確提出具體配套措施,並要求地方政府承諾落實相關配套作為,因為敢要建設也要養得起建設。

解決非都會區交通問題,需要的不是軌道式的大眾運輸,而是應先集中火力把以公車為主中小型的公共運輸做到位再說,才能一舉解決高齡社會、弱勢族群交通問題,以及落實少用私人運具與節能減碳等交通政策。

一、 為提昇地方公共運輸,民進黨率先於92年核定提昇地方公共交通網計畫,馬政府時期延續推動辦理98-101、102-105二期計畫,又新政府105年上台後核定最新一期(106-109年)總經費150億元以推動公共運輸。

軌道亂投資,輕軌遍地開花

一、 軌道運輸取代私人運具,是符合世界潮流的綠色運輸,也是全民共識。前院長毛治國9年前也曾說,台灣未來應該朝中運量、輕軌,乃至於公車捷運系統,6年前又說,未來公共運輸政策將以「軌道運輸為主、公路運輸為輔」。

二、 軌道建設應該要形成完整的運輸路網,才能發揮效益,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縮短城鄉間之差距,所以很難就片段的路線的財務效果,論斷其整體效益。譬如東部與南迴鐵路之雙軌化電氣化,是建構完整的環島路網所必要的,完成後才能增加班次、減少時間,徹底解決東部一票難求的困境,也帶動東部地區觀光產業發展。

三、 台灣過去長期軌道建設集中在雙北,未來普及到百萬人口以上城市是必然的趨勢,惟這些地區運量不足,需因地制宜,採用輕軌或公車。何況運輸科技的發展超乎一般人的想像,未來輕軌可能是軌路雙棲(Dual mode),既可走軌道亦可走平面,輕軌跟公車不必然互斥。

四、 前瞻軌道建設考量城鄉均衡發展與資源配置,將各地方醞釀多年及有助於地區發展的計畫納入,藉由強化軌道與公路系統的整合與分工,打造臺灣的綠色運輸路網,預定於8年內投入4,241億元,預期每年可創造2萬餘人工作機會、帶動國內產值約7,000億元,同時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五、 軌道建設計畫仍依現行規定,提送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等作業,經過審查確認後報行政院核定,才會執行;交通部未來亦會要求各受補助地方政府落實培養軌道運量政策,確保永續營運。

違法編列特別預算?

根據預算法第83條:行政院得於年度預算外,提出「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特別預算案。

行政院提出特別條例草案,就相關重大政事與預算編列額度請立法院審議,待立法院通過條例後,行政院再依據立法院通過條例規定,編列特別預算案函送立法院審議。

對於計畫項目、預算額度如有不同意見,立法委員自當可依職權審議。過去,馬政府的振興經濟特別預算也是將「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列入特別預算,並無違法的問題。

面對這麼重要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民進黨竟然用如此粗暴的程序來通過,「給我們的感覺如同威權復辟,獨裁再現。

一、 在未來的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與預算執行過程中,各機關將隨時與民眾保持密切互動和溝通,化解疑慮和衝突;當立法院需與行政部門溝通協調時,政府也將努力進行適當說明。

二、 有關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之「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106.5.3繼續審查,屆時行政部門將配合並尊重立法院審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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