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建設


2,500億元短期即提出可達既有目的嗎?有多少用於花蓮縣?/徐榛蔚委員

  1. 目前推動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中的各項子計畫,皆已經過完善的評估與分析,過去礙於預算不足,使各項計畫無法一次到位,需經過分段,或機關間的分工才有可能完成。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則是提供資源,使各項工作能「加速」執行,並透過集水區保育、水質與水量、防災與景觀、中央與地方及上中下游流域系統化的「整合」,畢其功於一役。

  2.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中之「加強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及一般性海堤整體改善計畫」等計畫均與花蓮縣相關,希望縣府能加速評估需求,本部水利署將俟各計畫奉行政院核定後,依該計畫所定執行策略及競爭機制做綜合評比,若審查核定後即可辦理。

2500億治水專家質疑:和8年800億差在哪/聯合A3/彭啟明教授、陳椒華教授

  1.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中的各項子計畫,皆已經過完善的評估與分析,過去礙於預算不足,使各項計畫無法一次到位,需經過分段,或機關間的分工才有可能完成。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則是提供資源,使各項工作能「加速」執行,並「加強」集水區保育、水質與水量、防災與景觀、中央與地方及上中下游流域系統化的「整合」計畫。

  2. 八年八百億治水特別預算主要是解決淹水問題,本次前瞻計畫考慮未來氣候變遷情境及社會發展需求,整合「水質、水量、水生活」三位一體,不但要解決淹水問題,也提出水資源保育、開發、區域調度、節水技術、伏流水與再生水利用、無自來水地區改善、老舊水源設施更新、水岸景觀營造等等,系統性的處理應該做的建設,涵蓋面廣泛。

「一河川一亮點」會不會變成縣市政府間爭搶大餅計畫,政府有沒有具體推動機制?

  1. 將訂定嚴謹的跨部會審查機制(以圖板說明):將設置跨部會及由專家學者組成之推動小組,負責計畫推動及督導事宜,並設置審查工作小組負責各項計畫工程之實質專業審查,尤其也會成立在地居民工作坊,畢竟符合未來在地居民的使用是最重要的。

  2. 透過公開評選機制評比,可以讓決策更加公平及透明,不過我們希望達到每個縣市至少都有一個亮點河川,可以讓人民有一個休閒遊憩的親水環境。

一年舉債300億,史上最高治水經費,水庫建設工程、自來水改善等原屬公務預算的業務,改編列特別預算有其必要性嗎?

  1. 水資源及防洪工作為國家經濟發展重要基礎,本計畫都是經過詳細審慎評估,符合(一)因應氣候變遷(二)老年化社會防災設施更新(三)產業結構改變之用水需求(四)導入新科技等四項原則方具體提出計畫,皆為因應未來國家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改善生活環境之重要計畫,在「今天再不做,明天來不及」的理念下,編入特別預算,用整體性、系統性的執行,畢其功於一役。

一次提出2500億元大計畫,有經過通盤考量,如何避免搶資源,政治分贓,甚至是政治綁樁,重綠輕藍的疑慮,水利署如何推動?

  1. 經濟部水利署長期在處理水災、旱災事務,當我們每次到災區,看到人民財產、家具全部泡在泥漿裡,就可以理解,為什麼過去幾十年來,政府不分藍綠,全力投入水利建設的改善,因為水利工作都是關係到人民最重要生命財產安全。

  2. 而本次所提「水環境建設」將分區域特性來推動:北部地區:防洪及水資源大致已經建置,所以主要以推動水資源調度能力,及推動都市內河川環境改善;中部地區:屬於經濟發展快速都市,用水需求大增,所以須推動多元水資源開發,另外都市內河川環境營造也是重點;南部地區:有國土保安的問題,如地層下陷、淹水、缺水都需大幅投入改善;至於東部地區:雖無水資源不足問題,但如何配合觀光發展去推動河川環境改善,需要加強。所以將會依區域特性,因地制宜去推動。

不應忽略高山水庫之維護更新,如仁愛鄉霧社水庫(孔文吉委員)

  1. 台灣水庫興建不易,將以整體減淤策略積極推動,以提升水庫壽命:

    (一)經濟部已核定綱要計畫:將以整體減淤方向來推動水庫維持庫容。

    (二)加強集水區保育減淤:透過土地管理與保育作為穩定集水區土石減少沖淤量,前瞻基礎建設已列入8年130億元。

    (三)儘速完成增設防淤設施:曾文、南化、石門、白河等水庫正興辦防淤隧道,其他水庫亦正積極評估推動,將有助於未來水庫淤積趨緩。

  2. 霧社水庫雖位處偏遠山區,清淤交通較不便,但仍積極清運,統計自96至105年止,已累計陸挖清淤約144萬立方公尺,外運土石約57萬立方公尺。另台電公司105年已研究既有導水隧道改造為排砂隧道之可行性(增加水力排砂量),同時亦評估河道放水口開啟之可行性,以作為後續規劃處理淤積中長期對策,將有助於未來水庫淤積趨緩。

以色列滴灌、新加坡新生水、荷蘭防洪治水技術名冠天下,台灣水利技術與水利產業的發展方向

  1. 監、資、通訊技術應用,推動智慧水管理:自取水端、供水端到用水端,建立完善周全的水動態監測,並應用大數據及雲端運算分析,因勢利導、妥適應變,以降低其可能衍生乾旱、洪災的風險,並促進效率化的水源利用,包括智慧防汛網、地下水智慧監測、自來水智慧型水網、精進灌溉節水管理、多元水源智慧調控系統、智慧河川管理系統等。在精密工業技術能力及系統整合經驗與研發能量支持下,研發感測元件、應用系統,帶動智慧管理研發製造產業發展。

  2. 加強管理,推動水資源循環經濟:資源有限,以循環經濟系統概念,強化資源使用管理、水利設施延壽技術開發及推動水再生利用等,以帶動新水利技術及新水利經濟的發展。資源使用管理技術如發展農田灌溉精準用水管理技術、民生及工業節水與循環用水技術,以促進水資源之高效利用;水利設施延壽技術如水庫排砂及淤泥處理,以使有限水庫庫容維持,保障調蓄能力。

全國水環境整治預算高達300億元,河川美學未來將成顯學,但是會不會越來越水泥化、公園化,反而失去生態考量,而傷害台灣河川生態?

  1. 為提升親水空間品質,未來水環境建設將不單只是辦理防洪治理,也需要同時推動水污染防治,來提升水質,這次也與環保署、內政部合作編列66億元、18億元,共計84億元,進行水質改善,其經費占水與環境整體計畫經費將近三分之一;也會同時來重視河川生態;及透過整體景觀營造,來營造出民眾喜歡接近的遊憩空間。

  2. 至於所關心,並不會讓河川變成全面水泥化,為了減少環境生態的破壞,本計畫也會要求各執行單位除了辦理生態檢核,工法上也會鼓勵儘量採用符合棲地營造之生態作法,另將要求落實「在地民眾積極參與」、「工程計畫資訊公開」來加強。

再生水可以供應產業使用,但目前台灣汙水接管率不足,而且往往再生水管線距離太長,經濟性不佳,廠商會想用嗎,將來有什麼推動構想?

  1. 缺水地區汙水接管率不足,再生水推動受限:現階段全國污水處理廠處理水量每日約為300萬噸,污水回率只有44%,未來仍持續成長中,但是過去污水處理廠並沒有考量到水源再次利用,如八里汙水量雖然是東南亞最大(總計約130萬噸/日),但離主要工業桃園大型工業用戶均超過50公里以上,輸水管線成本高,很難具經濟效益。

  2. 未來推動構想:經濟部將與內政部加強合作,再生水廠之設置將以高缺水風險地區,鄰近有穩定大用水戶者為優先推動標的,以提升使用效益及經濟性,未來政府已訂定120年時,再生水供應量達到132萬噸/日之政策目標,取代提供原來需要供應10%以上自來水的用水量。

再生水工程帶來的優勢?

  1. 再生水供工業使用對於產值上之助益:以北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為例,區內廠商對缺水量有10%之容忍度,於此階段以緊急購水、水車載水之方式因應;缺水量大於15%產能將損失三分之一,缺水量達50%時將致完全停產,每日將造成之產值損失可達28億元。所以,用水大戶可將再生水視為保險用水的概念。

  2. 企業社會形象的提高:近年來環境永續經營已成為國際間的重要議題,工業區逐步降低對自來水的使用依賴,是企業對環境永續發展及改善的一項表現,建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平衡之良好典範。

  3. 使再生水成為趨勢產業: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計投入35億元,每天可增加9.4萬噸的供水量,相當在缺水時期創造每天1.9億的工業產值,又可以藉此讓我國的再生水產業有練兵的機會以待進軍新南向市場,因此在這次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積極爭取再生水工程,目的就是為了強化再生水的發展經驗、穩定產業用水需求、帶動再生水產業蓬勃發展以及減緩傳統水源開發壓力。

前瞻基礎建設,具有甚麼前瞻性?具有甚麼重要效益?

  1. 行政院所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是要把未來的事提前來做,積極為下一個世代打基礎,已考量前瞻性,包括:

     「因應氣候變遷挑戰,降低旱澇風險」

     「減緩人口老化衝擊、強化防災機制」

     「產業結構調整,推動再生水作為供水解方」

     「導入新科技,改善水利建設」

  2. 水環境建設計畫執行後,可達增加常態供水100萬噸/日、備援能力200萬噸/日、改善無自來水地區用水戶9萬戶、增加改善淹水面積約200平方公里及營造一縣市一亮點等願景。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之民眾參與機制

  1. 前期溝通

    水利署已規劃於本(106)年4月底至5月初分別於北、中、南區辦理「河川社群平台座談會」,邀請地方河川社群代表針對本計畫進行初步意見交流,並將蒐集之意見納入計畫推動之參考。

  2. 建立機制

    (一) 促進在地參與:主動向在地說明個案計畫推動情形,徵詢在地意見,整合及納入推動參考。

    (二) 加強外界溝通:針對計畫推動過程中外界所關切之重大議題,適時透過記者會、說明會或工作坊等方式加強溝通。

    (三) 指定溝通窗口:由各執行機關指定專人擔任窗口,持續與民眾進行溝通。

    (四) 重要資訊公開:計畫重要內容將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設置專屬網站,以利民眾查閱。

    (五) 強化誘因:於計畫補助之競爭機制中,將規劃鼓勵地方政府辦理地方說明會或工作坊等民眾參與,或邀請NGO團體參與審查,以利提升其所研提計畫之評比序位,優先納補助辦理。

  3. 後續推動

    水利署自95年起陸續推動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曾南烏計畫、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及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已累積建立民眾參與機制與推動執行之經驗,未來本計畫推動時將參考以往成功經驗訂定民眾參與機制,持續推動公私協力。

前瞻性的觀念應該導入,台中柳川改造過於水泥化,可以再加強。/陳曼麗委員;都市河川水環境改善應減少水泥化。/施義芳委員

  1. 本計畫推動水環境改善同時,為減少環境景觀破壞及增加生物棲地空間功能,在安全為前提下,當考量自然及生物的權利,若因洪流衝擊無法顧及環境景觀時,設計上將以影響最小為原則,並採『因地制宜』的工法設計。另本計畫將要求各執行單位應辦理生態檢核,工法上亦將鼓勵儘量採用符合棲地營造之多孔隙設計,以保育或復育水域生態,另亦將要求落實民眾參與,密切與民眾、NGO團體溝通,將相關生態及人文原素等納入工程設計理念,以減少棲地破壞並營造出符合民眾需求的水環境亮點工程。

前瞻計畫應廣納民意,通過環評審核才能辦理。/孔文吉委員

  1. 為有效執行「前瞻基礎建設」,行政院已研擬特別條例(草案)作為推動之依據,未來各項子計畫仍需陳報行政院核定才能實施,並須視計畫性質「就其目標、執行策略、資源需求、財務方案、營運管理、預期效益、風險管理等詳實規劃,及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含政策環境影響評估)」。特別條例亦規定,所列預算之執行,審計機關應依法辦理審計,使計畫效益受到監督。

  2. 經濟部於推動水環境建設相關計畫時,亦會成立跨部會審查小組,計畫執行前亦依相關法規召開公聽會,並建立民眾參與機制落實辦理,持續推動資訊公開,使相關建設符合大多數人期待。

可以學習以色列,建立省水的灌溉技術。此外,掌水工是很好機制,但治本作法,應水源統合,尤其農業迴歸水應加強利用。

  1. 以色列農業節水非常成功及先進,尤其在管路灌溉及滴灌制度上,值得國內學習,但兩國農業作物及水源特性不同,並無法全盤學習。而為提升農業用水效率,行政院已督促農委會持續辦理圳路更新改善減少漏水損失,此外亦積極推動農業用水智慧管理(如推動農業水權人裝置智慧量水設備,搭配掌水工或遠距調控灌溉用水等措施),皆可強化農業灌溉管理節水效益。

  2. 經濟部自民國98年起推動水權用水範圍管理作業,於水權人申請展限或變更登記時,依事業所必需水量核算及用水範圍稽核,逐案檢討合理調降水權引用水量,已逐步落實水權水量合理登記,提升水資源管理與分配之效率。

  3. 經濟部正研議修改水利法第22條規定,朝向提供水權人「主動」改善取水、用水方法或設備之誘因,其所需費用由需用水人負擔,節約水量轉供其他標的使用,以達創造原水權人財源、強化支援其他標的用水之目的,可在不影響農業生產所需水量情形下,提升水資源運用效率。

台灣利用水資源只有15%,85%雨量直接流入大海,如果能留下50%哪會缺水

  1. 依據水利署水文統計(民國38至104年)年報顯示,臺灣水資源平均逕流量在豐水期間約佔8成,其中南部區域豐水期更達9成,且多數降雨集中於颱風豪雨期間,使水資源運用面臨挑戰。

  2. 將降雨蓄留提升運用率,確實可大幅提升水源利用率,但需透過興建水庫等儲留設施,來蓄存河川水量,不過良好庫址難尋、環境衝擊及民眾意見溝通,均具有難度,目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所列雙溪、天花湖、鳥嘴潭等水庫、大安大甲溪聯合運用及曾文南化聯通管等工程,均可達成提升水資源利用率目標,因此政府積極納入推動。

台灣水庫到底淤積多嚴重,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未來如何整治?

  1. 臺灣水庫淤積現況及原因:

    (一)全臺95座水庫原總容量28.6億立方公尺,水庫淤積量8.1億立方公尺,淤積率28.5%。歷年清淤統計至105年底,以陸上開發、抽泥及水力排砂方式,合計已清淤1.37億立方公尺。

    (二)臺灣地質脆弱、地形陡峻,又地震及颱風事件頻繁,使集水區土石鬆動易遭降雨洪水沖刷,而產生水庫淤積砂源。

    (三)早期世界興建水庫時較無泥砂問題,導致石門、曾文及南化水庫大都缺乏排砂設施。

  2. 面對水庫淤積問題因應對策:水庫淤積應以整體防淤策略因應,即上游集水區保育減淤、中游導淤、庫區排淤(陸挖、抽泥及水力排砂)及下游土砂回歸河道等工作,期能達到水庫泥砂進出平衡。

補充:現正推動曾文(年排砂104萬立方公尺)、南化(年排砂72萬立方公尺)及石門(年排砂64萬立方公尺)等重要水庫防淤隧道工程,預計分別於106、107及109年完成,可大幅提升防淤成效。

台灣水庫淤積嚴重,結果政府反而要放寬集水區開發管制,如此會更濫墾、濫伐,淤積會更嚴重?

  1. 確實站在水庫管理單位立場,應該要以加強加嚴來進行土地使用管制為方向,但是全國供應自來水的水庫集水區面積占了24%,達到全國四分之一面積,所以如果採取全面限制開發,對集水區在地居民、原住民族等影響是很巨大的,因此如何尋求一個對水庫衝擊影響最小,但同時兼顧在地居民的生存權,政府需要綜合考量及努力。

  2. 目前初步將朝水庫集水區分級分區理念,也就是在確保水庫水源水質原則下,適性管理,例如集水區比較敏感或重要區位,還是需要嚴格限制開發,但其他比較平緩區域則有條件導入低衝擊的開發方式,如容許種植果樹、或其他開發方式,但必須設置緩衝帶、並以自然生態的礫間淨化方法來使水質不致影響水庫水質、另外進入水庫的汙水亦應該盡量截流淨化處理。政府還會加強與民眾及關心環境的團體來溝通。

台灣河川污染如此嚴重,為何這次特別預算沒有列入?目前河川汙染如何整治,改善成果如何?

  1. 河川汙染整治非常重要,環保署是主管機關,但是涉及單位很多,包括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畜牧、農業廢水)、內政部(民生汙水截流、處理)、經濟部(工業廢水),還有執行單位的縣市政府。

  2. 依據環保署資料指出,由90年經過15年推動至今,過去50條中度汙染河川,已經看到整治成效,汙染河段從13%降到目前2.5%,但是未來仍需各單位共同努力。就以二仁溪及愛河的顯著改善為例,我想台南、高雄人應該有深刻體認。

  3. 本次研擬前瞻基礎建設之水環境計畫,已經有納入與環保署、內政部合作部分,分別納入各66億元、18億元,共計84億元,佔該項計畫將近三分之一的經費。

台灣管線漏水率嚴重,如果以2015年的漏水率估算,當年就漏掉超過5億噸的水;如果可以加速加大投資,將漏水率降到7%,不必蓋水庫,每年增供超2.5億噸的用水,這是最該優先做的事,但前瞻計畫並未加碼投資,原因何在?

  1. 自來水漏水率改善確實需加強辦理,行政院已於102年11月核定台灣自來水公司進行「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1年)」,總經費796億元,將汰換管線長度6,000公里,預期將漏水率由102年19.55%降至111年14.25%以下(降低漏水率5.3%);另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則自95年起展開自來水漏水改善工作,預定投入200億元,於114年將漏水率降至10%。統計至105年底台灣地區平均整體漏水率已降至16%,預計可在109年降至14%,減少珍貴水資源浪費。

  2. 雖然於前瞻基礎建設項下未納入自來水漏水率改善,但行政院仍要求台水公司須加速辦理,並以提前2年(由原111年縮短至109年)達成原既定目標而努力,屆時行政院將進一步要求台水公司研提下一階段改善計畫,持續加強改善

台灣管線漏水率嚴重,如果可以加速加大投資,就不必蓋水庫,但前瞻計畫並未納入,是否較重視開發而不重視管理得工作?

  1. 自來水漏水率改善確實需要加強辦理,因此行政院已於102年11月核定台灣自來水公司進行「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1年)」,事業預算籌應將近800億元,而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則自95年起投入200億元,總共1000億元來積極推動。

  2. 在8年前漏水率約24%,經過各單位共同努力以後,目前已經降到16%,未來預計在109年可以降至14%,但是台灣水資源太珍貴, 14%還有長期改善空間,政府會來共同努力。

  3. 所以本次特別預算沒有納入自來水漏水率改善,是因為二個供水單位已經有另外編列事業預算來改善,而不重複投資,另外淨水廠、自來水系統改善,政府也會一併督促要求加強改善。

台灣降雨量很高,也有水庫,為什麼還是常常在缺水?難道缺水只用蓋水庫解決?政府有沒有其他取水的新思維?例如再生水、地下水庫、伏流水等,是否能給我們帶來穩定供水?

  1. 臺灣水資源豐水期佔8成,枯水期只有2成,使水資源運用面臨挑戰。而台灣水庫雖然有95座但是水源仍有不足。

  2. 面對台灣水資源情勢,政府必須先努力在管理面部分,如民生、工業及農業節約用水、自來水管線漏水改善,若經由這些努力,仍有不足,才會推動多元水源開發工作,每種水資源開發方式都有其定位、效益及缺點,所以除了傳統興建水庫外,將積極推動跨區水資源調度,如大安大甲溪聯合調度工程、再生水給工業使用、地下水及伏流水都是多元水資源開發方式的一種,以增供水源及遇到乾旱時的備援能力,所以水資源開發推動方式已在改變,也會因地制宜來推動。

各縣市政府競相提出的河川景觀營造計畫,是否著重於水泥工程?

  1. 河川、排水及海岸等水域環境經過多年計畫性治理,已有效降低水患潛勢,面對國人對防洪減災之外,水環境改善之殷切期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已將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納入,藉由跨部會協調整合,集中資源以整體性及系統性辦理水環境改善,打造魅力水岸,營造一縣市一親水亮點。

  2. 未來計畫推動將由地方政府提出需求計畫,透過競爭機制評比排序計畫,評比項目將納入「具生態復育及生態棲地營造功能」,而計畫推動同時,將要求考量自然及生物的權利,將以影響最小為原則,並採『因地制宜』的工法設計,持續利用生態檢核表提供工程設計人員檢核,作為設計時是否將補償措施納入設計理念之參考,期能恢復水岸生命力及親水永續水環境。

堅決反對重啟曾文越域引水

  1. 「曾文南化聯通管工程」係由曾文水庫銜接至南化高屏聯通管之下游輸水管路工程,計畫目的係為了增加曾文水庫供水出口,提升曾文水庫備援輸水能力最大每日80萬噸,以增加區域水源調度彈性,確保供水穩定,並不包括曾文水庫上游之越域引水工程,並非重啟曾文越域引水計畫。

增加供水,不一定要靠大型工程才能達到,水環境計畫中之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工程、曾文南化聯通管工程、天花湖水庫、雙溪水庫等計畫,每件工程預算都超過百億,也是環團多年來反對之不當水資源開發工程,不應列入8,800億計畫,要求刪除。

  1. 為因應氣候變遷妥善調適,政府已加強推動水資源管理作為,包括推動節水三法(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自來水法修正及水利法修正)、自來水減漏、加強灌溉管理並推廣掌水工成功經驗、強化用水計畫審查與查核、水權用水合理化等各項管理作為。並在本次前瞻計畫內提出「推廣水資源智慧管理系統及節水技術計畫」就是為了加強水資源之利用效率。

  2. 但是,除前述管理面作為外,同時進行多元開發、水資源循環利用及強化供水系統彈性調度等工作,仍為因應氣候變遷之重要工作。因此,所提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工程等計畫,均係經由經濟部檢討分析,須納入特別預算辦理,以提升區域供水穩定。但是,未來推動時,除將依辦理環評(或環差)審議程序推動,以降低對環境影響,亦會持續加強與地方及外界溝通,確保在地居民應有權益。

天花湖生態水庫及雙溪生態水庫為何可稱為生態水庫?

  1. 此兩水庫經水利署審慎評估後皆為未來地方穩定供水之重要設施,應儘快辦理,但辦理方式上希望在供水穩定、地方需求及生態保育創造三贏局面。

  2. 天花湖生態水庫:

    (ㄧ)重視生態保育與復育:

    水庫區以自然演替方式落實環境正義,重視生態保育與復育。並參納在地環境特色,透過水域景觀、綠地空間、生態環境之營造,將創造超過220公頃優質水域環境。至於攔河堰則採近自然魚道設計,後龍溪水域生物可自由洄溯。

    (二)發展生態旅遊:

    水庫下游地區(頭屋鄉)及攔河堰周邊(公館鄉)設立水環境教育中心,發展生態旅遊,創造地方發展及增加工作機會,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品質。

  3. 雙溪水庫:

    生態與環境教育場所:

    配合生態環境與地方特色,規劃環境教育纜車、水庫湖景環庫步道等設施,形成環境教育場域,藉以結合生態教育產業,並培訓在地居民為導覽員、管理員及其他人力,推動環境教育、低密度生態旅遊,促進水庫及地方永續經營發展。

如何於「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中落實管理工作

  1. 依95年核定之「水庫集水區保育綱要」,水庫集水區依業務權責分工治理:其中水利署負責水庫蓄水範圍(含保護範圍)、林務局負責國有林班地、水土保持局負責蓄水範圍及國有林班地以外之山坡地、道路路權範圍為道路主管機關等。至於水庫集水區土地使用管制,亦由各主管機關依現行法令及權責辦理。

  2. 加強保育良善治理之主要管制措施包括:

    1、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作。

    2、集水區內有土砂災害、貽害水質水量之虞及水質涵養目的之土地,應避免非保育目的開發行為。

    3、非與水資源保育直接相關之環境敏感地區,開發者採低密度開發,並依不同規模賦增義務,避免災害、水質汙染,得有條件開發。

  3. 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並將落實「民眾參與」及「生態檢核」,並推動監測護水工作,建立污染預警平台,同時辦理快篩水庫污染熱區,以利強化水庫局部污染控制措施。

如果治水有效,經費應該愈編愈少,怎麼反而愈編愈多?而且永遠只看到錢與工程的連結。

  1. 過去5次治水特別條例當中,95-102年執行之「水患治理特別條例」,8年編列1,160億元,平均每年145億元,103-108年執行之「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6年660億元,平均每年110億元。而本次全國水環境建設與上述計畫同屬全國性協助地方改善水患之計畫為「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預計8年編列720億元,平均每年約90億元,相較過去治水預算,並未有增加。

  2. 而以近年來統計淹水改善面積,其中95~102年完成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全國淹水面積已改善538平方公里,目前推動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經初步檢討,亦已增加改善易淹水面積150平方公里,108年結束後預估整體改善320平方公里;另未來「前瞻基礎建設」完成後將再改善淹水面積約200平方公里,易淹水地區將逐步減少。

建議水環境計畫納入翡翠水庫專管工程(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

  1. 有關台北市政府所提送「翡翠專管工程計畫」,經由經濟部水利署於105年11月23日邀集專家、委員召開審查會議,該府已依據專家、委員意見修正,並已於106年3月2日再提送水利署,目前已納入106年4月18日經濟部水資源審議委員會審議,經濟部後續將全力協助推動。

應納入農水路改善。/孔文吉委員、張麗善委員

  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為持續協助推動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每年於「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內均編列公務預算約10至15億元億補助經費辦理。

  2. 而較急迫之易淹水地區農田淹水問題,則納入95年至102年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內,編列特別預算55億元,已完成辦理農田排水改善417公里,受益面積2.5萬公頃。而於103~108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再編列特別預算14.8億元,預定改善農田排水78公里,受益面積約1.2萬公頃,目前仍辦理中。

  3. 而本次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亦比照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治理方式,研提「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以加速淹水地區改善,其中農田排水部分亦將接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辦理,並擴大補助縣市政府辦理農田水利會灌區外的農田排水改善,以消彌水患,維持糧食生產安全。

應著重整治,不應流於表面景觀工作,水利署應把關。/盧秀燕委員

  1.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大部分預算仍投入於河川、區域排水及一般性海堤改善之整治工作,且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相關實質防洪治水建設計畫;而水環境改善部分,亦將透過競爭機制,要求應結合水質改善、生態保育、與地方人文等,以避免流於表面景觀,未來將成立跨部會小組,由各部會及專家學者委員本其專業對地方政府所提計畫,依競爭機制公平公正評比排序,並滾動式檢討,確實審核,以發揮計畫最大效益。

投入8,800億元特別預算應建立可靠的監督機制,且特別條例於立法院審查前,應先舉辦公聽會。

  1. 有關於公聽會部分,除立法院朝野已召開6場公聽會。為利民眾了解政府推動「前瞻基礎建設」之相關內容,在立法院審議前將加強各方之溝通交流,水利署已規劃於本(106)年4月底至5月初分別於北、中、南區辦理「河川社群平台座談會」,邀請地方河川社群代表針對本計畫進行初步意見交流,並將蒐集之意見納入計畫推動之參考。

  2. 有關監督機制部分,為有效執行「前瞻基礎建設」,行政院已研擬特別條例(草案)作為推動之依據,未來各項子計畫仍需陳報行政院核定才能實施,並須視計畫性質「就其目標、執行策略、資源需求、財務方案、營運管理、預期效益、風險管理等詳實規劃,及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特別條例亦規定,所列預算之執行,審計機關應依法辦理審計,使計畫效益受到監督。

  3. 經濟部並於推動水環境建設相關計畫時,亦會成立跨部會審查小組,計畫執行前亦依相關法規召開公聽會,並建立民眾參與機制落實辦理,持續推動資訊公開,使相關建設符合大多數人期待。

新竹縣市有科學園區,GDP佔14%,也面臨缺水威脅,為何水環境未列計畫經費改善。

  1. 因應各地區用水成長,政府除加強推動各項水資源管理工作,包括依節水三法,推動耗水費開徵及用水查核、擴大使用省水設備、提升產業使用再生水源等,此外亦持續自來水減漏、加強農業灌溉管理等相關措施。

  2. 針對新竹地區,除前述管理作為外,政府亦持續推動多元水資源開發工作,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項下除石門水庫防淤隧道,可提升該水庫庫容有效維持,藉以調度支援新竹用水;納入天花湖生態水庫雖位居苗栗縣中央樞紐位置,於先確保苗栗供水量需求後,亦能有效支援新竹、台中地區供水。另之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亦已規劃於新竹區域推動,及其他多項全國性綜合水資源計畫,亦已將新竹地區納入,均可提升及改善該地區之整體供水環境。

新竹縣自2月13日即爭取,行政院為何沒討論、沒回應、沒核定?/林為洲委員

  1.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部分,水利署於105年底起即已通知各縣市政府提報需求,並密集召開會議研商,而新竹縣政府在「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中,已提出溝貝幹線排水滯洪池綠美化示範區需求。

  2. 而水環境建設獲行政院同意納入「前瞻基礎建設」後,水利署已就「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及「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未來推動方向及相關競爭補助機制召開說明會議,向各縣市政府說明及聽取意見。

  3. 因條例及預算尚未通過,故目前各縣市政府之計畫皆尚未進入審查及核定程序。

日本興建都市地下水庫可避免淹水及供水,日本能,我們為什麼不能,台北丶台中丶高雄都可以來做

  1. 水利署執行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以綜合治水觀念於彰化、雲林、嘉義、台南、屏東等多處地區已建置滯、蓄洪池,同時兼顧景觀、環境、生態、防洪等多種功能,經統計目前全臺灣有35座滯洪池(總滯洪量約1,962萬立方公尺,共投入約新台幣100億元)。

  2. 日本東京都推動地下蓄水池(地下神殿)係考量該地區高度開發,無較佳防洪手段,不得已才會採取成本較高的方式來興建相關滯洪設施(總蓄水容量約67萬立方公尺,投入約新台幣750億元),在台灣目前所採作法,同時兼顧可行性及經濟性;日本之作法未來仍將納入相關技術評估範疇。

水利署全國水論壇提出「洪水分擔、出流管制」,現在前瞻基礎建設有這麼多工程,會不會在易淹水、缺水地區大開發,反而不利水資源調度以及治水效果?

  1. 行政院所研提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軌道、綠能、水環境、數位、城鄉均衡),多屬於基礎公共建設,與大規模都市開發(如桃園航空城)不同,各計畫中多要求需與環境協調,並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2. 現行相關法令規定,開發計畫用水量如達每日300立方公尺以上,需擬定計畫書提送審查,替水資源運用做把關;而水利署刻正推動「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工作,相關立法作業亦逐步辦理中,而已經修正公告實施之排水管理辦法中已規定,區域排水集水區域內,應以相關措施吸納因開發所造成之超額逕流,如開發土地面積大於2公頃以上者,應提送排水計畫書,經排水主管機關同意方可開發。都會在計畫用水及排水的範疇內審查相關案件,並不會不利水資源調度及治水效果。

  3. 未來配合前述之水利法修正,將治水工作逐步由「工程措施」導向「洪水管理」,即將推動之水環境建設計畫,除工程措施外,更將輔以非工程手段如預警、疏散、避難及海綿城市等,加強全國基礎建設,逐步消彌台灣身處易淹水與易缺水先天環境之影響,建構宜居水環境。

水庫集水區如何加強管理?來減少水庫淤積。

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確實可以提升水庫土砂淤積,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政府要加強來辦理。主要推動方式

  1. 目前各部門已經加強聯繫,成立平台:集水區管理涉及的單位很多,包括農委會林務局、水保局、原住民族委員會、縣市政府、河川及水庫管理單位等等,需要加強溝通及聯繫,所以目前在台灣在主要水庫都已有成立管理連繫平台,達到最佳管理效益。

  2. 加強水庫集水區土地巡查、取締及管理宣導:過去我曾擔任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副局長,在做曾文水庫集水區管理得經驗為例,為有效管理水庫集水區,我們單位透過衛星照片、航拍照片、及定時集水區巡查,必要時透過UAV小型空拍機,可以立即有效了解集水區土地地形地貌的改變,若有違法行為,也會快速將資料提供給嘉義縣政府去作取締行為,達到有效管理的目的。所以需要各個單位共同來努力。

水環境治水預算開放地方申請,恐流於政策決定

  1. 與治水有關之「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將建立以效益為導向的競爭機制、嚴謹的審查機制及民眾參與平台,使經費花在刀口上:

  2. 計畫核定將依據「地區淹水程度」、「地區人口密集程度或產業重要程度」、「搭配其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及「民眾支持度」等項目進行評比,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專家學者現勘排定優先順序,在公正嚴謹審查機制下,確保計畫工程推動之必要性。

  3. 設置由跨部會及由專家學者組成之審查小組負責實質專業審查,相關工程資訊公開,同時比照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於水利署各河川局成立民眾參與平台,有效適時向民眾說明與溝通,以確保計畫經費運用符合規定及民眾需求。

水環境計畫中之大安大甲越域工程、雙溪水庫等計畫,都是過去較具爭議計畫?為何要納入?政府是否有足夠調查評估,可消除社會疑慮?

  1. 所有水資源建設計畫,都會先進行非常詳細的調查,再經由可行性規劃評估,確認技術及經濟可行後,才會提送環境影響評估及提報行政院核定後,據以辦理。

  2. 雖然有一些計畫外界還有不同意見,但是都是經過評估具有推動的必要性,就以水環境計畫中的大安大甲水資源運用計畫為例,這個計畫透過兩個流域水源互相支援調度,可以提升供水能力達到每天25萬噸,相當於台中市每日用水的六分之一,相當具有關鍵,這個計畫一開始推動因為當地居民擔心隧道是否有安全顧慮,所以反對,因此政府也順應民意重新修正推動方式,以鋼管來替代,目前已獲得當地居民普遍接受,因此我們會加強與地方溝通,而且會依據環評規定去審查後才會推動,不會規避審查。

水資源建設工程中,如烏溪鳥嘴潭人工湖、雙溪生態水庫、天花湖生態水庫工程,過去都有諸多對於環境破壞、位於地質敏感區的爭議,政府是否有足夠評估調查,消除社會的疑慮?

  1. 前述各項水資源建設計畫,都需先進行非常詳細的地形、地貌、地質、水文及社經條件等長期調查後,再經過可行性規劃評估,確認技術及經濟可行後,才會提送環境影響評估及提報行政院核定後,據以辦理。

  2. 針對水資源開發可能會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部份,在環評階段需研擬預防及減輕措施以降低衝擊。其中鳥嘴潭人工湖及天花湖生態水庫均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

  3. 至於雙溪生態水庫已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地質安全評估,並無涉地質安全爭議,近期將提送環保署進行環評審查,而依據環評審查機制,將廣泛針對環境衝擊影響深入評估審查,應可消除外界疑慮。另依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規定,未來亦須通過環評後方可進行實質工程。

水資源管理丶調配丶水權等有效分配應建立機制

  1. 經濟部業依行政院核定「區域水資源調度機制」建立各階段水資源調度措施及作業流程,於乾旱缺水時期,視各區域各標的用水供水情勢,因地制宜檢討採取必要之跨標的或跨區域用水調度措施。如因乾旱水源嚴重不足,非不得已必須停灌農業用水,則依據水利法第19條規定辦理並按損害情形補償受影響之農民,此機制經93年迄今歷經多次旱災運作尚屬順暢,已有效降低乾旱缺水損失。

  2. 而經濟部亦考量水資源環境及社經發展現況,持續與農業、工業、台水公司等各供水、需水單位共同溝通,據以研議水權相關規定之修正,目前已提出水利法第22條修正草案,朝向賦予水利會多角化經營及農業用水節水後轉供其他標的使用之法源,將持續溝通推動,以強化農業節約用水調度機制,提升供水穩定。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還有兩年才結束,成效尚未評估,為何急著現在編列預算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改善計畫

  1. 經調查近年淹水情形,過去加強投入改善的河川、區域排水,其溢淹情形已大幅減少,近年較常看到的淹水原因多為短延時強降雨,積淹水範圍多集中於人口密集之都會區,故加強都會區之排水改善治理,有其必要性。藉著前瞻計畫擴大投入,可補足流綜計畫無法治理之地區與範疇,以加速改善淹水情形。

  2. 另因治水工程之辦理,須先經過規劃、設計及用地取得等先期作業,如涉及都市計畫變更則更耗費時程,往往需二至三年時間,如能提前在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結束前即啟動相關先期作業,同時做八年時間之長期規劃,更能有效銜接發揮治水效益。

  3. 新計畫目標與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亦有差異,流域綜合治理計畫限定291個高淹水風險水系,而新計畫則將其他有未納入核定水系且有淹水事實或風險之河川、排水路皆納入辦理,擴大治理範圍,係為補足流綜計畫未能投資但有淹水風險地區,延續並擴大流綜計畫治理成效,同時亦納入環境改善考量,與治水同時,也考量水岸環境的營造。

減少水泥化,落實生態檢核機制,並請地方NGO參與審查。

  1. 各計畫推動同時,將要求考量自然及生物的權利,以影響最小為原則,並採『因地制宜』的工法設計,持續利用生態檢核表提供工程設計人員檢核,作為設計時是否將補償措施納入設計理念之參考。

  2. 「符合民眾需求」為計畫推動之重點原則,未來計畫推動將參照現階段執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所訂定之建立民眾參與機制注意事項,亦訂定規定要求成立在地諮詢小組、辦理溝通活動、指定溝通窗口及重要資訊公開等工作項目,並於計畫補助之競爭機制中,將地方政府是否落實辦理地方說明會或工作坊等民眾參與,或邀請NGO團體參與審查等列為評比項目,優先納入補助辦理。

澎湖的小離島有興建海淡廠之需求(澎湖縣副縣長林皆興)

  1. 台水公司於澎湖馬公地區正執行馬公第二海淡廠,預計107年完成(海淡產水量每日4,000噸)及加強辦理自來水減漏計畫,可滿足馬公地區120年長期用水需求。

  2. 至於吉貝島及七美島二座澎湖離島因長期抽用地下水,有地下水鹽化趨勢,故已規劃推動海淡廠,完成後將可大幅地下水減抽,以涵養保育地下水。相關工作並已納入「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建設」項下之「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內,將據以推動。

為了解決淹水,中央、縣市河川排水建設經費,就佔了水環境建設將近1/2預算,具體效益是什麼?能解決台灣水患問題?

  1. 水環境建設計畫中「水與安全」主要解決水患問題,合計1151億元確實是佔最多的部分。

  2. 過去95年臺灣地區全國易淹水地區面積達到約1,150平方公里,經過8年已經完成800億元特別計畫加強治理後,已改善約500多平方公里(約 47%),而接續執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預計到108年可改善約300多平方公里(約28%),本次水環境計畫再納入改善200平方公里以後,當初95年的淹水面積1150平方公里已經可以縮減到100平方公里以下,也就是淹水面積減少不到10%,剩下少部分地區可能就是,因為地層下陷地區、特別低窪地區,可能需要透過防災避災等管理手段來處理。

  3. 在歷經過去颱風考驗,較常淹水之縣市,如宜蘭、中南部地區,以往一個颱風來常常有非常廣大區域性淹水,而近幾年同樣規模的颱風淹水面積已經剩下零星地區,我想在居住在這些地區的民眾,應該會有非常深刻的感受,事實上這幾年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是有效的。

為何一定要編列特別預算來辦理,為什麼不能用一般公務預算來辦理?尤其鳥嘴潭人工湖及石門水庫防淤隧道都是已經核定以公務預算推動的計畫,為何要改列在本次特別預算中辦理。

  1. 以特別預算來執行,最主要就是為了加速推動,來提前達成應有目標。晚做不如早做,共同為下一世代打下基礎。

  2. 確實本次所提出2500億元水環境改善計畫,總共有20項計畫,其中2項計畫,石門防淤隧道及烏溪鳥嘴談人工湖計畫,都在2年前核定,但是為什麼還是要列入本次特別預算辦理,最主要就是為了要加速推動,來達成計畫效益,過去因為公務預算較有限,需要分很多年才有辦法編列預算才能推動完成,而藉由納入特別預算,可以讓我們充足編列預算,如土地取得一次處理,可以提前1~2年完成。所以才改列在水環境建設計畫加速辦理。

玉峰堰工業用水專管1案過去因為沒經費而暫緩,是否會利用這次的特別預算重新啟動,並導致玉峰堰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解編?

  1. 玉峰堰水源專供工業使用規劃構想,經由經濟部水利署檢討評估,因為該水源於枯水期水源較少,而且使用者意願不高,尚無推動規劃。因此,並未納入本次特別預算辦理,也不涉及曾文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未來是否解編。

環團要求未通過環評之計畫(如雙溪水庫、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工程等)不能列入特別預算,此外,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作,非屬防災急迫性,亦不能列入特別預算。

  1. 上列工程計畫雖仍未完成環評作業,但皆經過各種調查、研究及可行性規劃後,確認其必要性及具時效性,方提出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行政院並已研擬特別條例(草案)作為推動之依據,未來各項子計畫仍需陳報行政院核定才能實施,並須視計畫性質「就其目標、執行策略、資源需求、財務方案、營運管理、預期效益、風險管理等詳實規劃,及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所以,未來前瞻基礎建設各項計畫均會依據相關審議程序通過後,再據以施工。

  2. 至於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作目的,係為減少水庫集水區土砂災害(主要策略為:崩塌處理、野溪整治、水土災害預警應變);並改善集水區水體水質(主要策略為:消減集水區生活與農業污染、監測護水、水庫污染熱區營養鹽總量削減)。前述工作均非常重要,但因過去公務預算每年可編列的額度不足,以至於進展有限,因此,為能加速提前辦理,所以納入特別預算辦理。

生態考核機制應該在各項工程推動時全面納入。/陳曼麗委員

  1. 水利署已積極推動工程生態檢核及防洪工程棲地生態環境及保育工作:水利署103年起已推動中央管河川、排水治理工程設計辦理快速棲地生態檢核表之標準生態調查檢核作業程序,於年度河川排水計畫工程提報勘評階段,即請各河川局提出增辦工程生態檢核結果,透過計畫勘評機制邀請生態專家指導,以落實生態檢核機制。

  2. 相關工程仍需進行生態檢核:水利署105年已新訂之「水庫集水區工程生態檢核執行手冊」,持續進行生態檢核,藉此機制讓工程與生態能取得標準化與制度化的平衡基礎,並能實際貫徹在工程全生命週期,讓治理目標與生態保護取得雙贏,未來將推廣及落實實施。

  3. 縣市政府部份:未來縣政府執行「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計畫」將比照水利署全面導入生態檢核機制,並考慮編列經費補助地方政府委託專業辦理生態檢核工作,以加強棲地生態環境保育工作。

目前管線漏水率嚴重,前瞻計畫可否再加碼投資管線更新?

  1. 行政院已於102年11月核定台灣自來水公司進行「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1年)」,總經費796億元,將汰換管線長度6,000公里,預期將漏水率由102年19.55%降至111年14.25%以下(降低漏水率5.3%);另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則自95年起展開自來水漏水改善工作,預定投入200億元,於114年將漏水率降至10%。統計至105年底台灣地區平均整體漏水率已降至16%,預計可在109年降至14%。

  2. 雖然於前瞻基礎建設項下未納入自來水漏水率改善,但行政院仍要求台水公司須加速辦理,並以提前2年(由原111年縮短至109年)達成原既定目標而努力,屆時行政院將進一步要求台水公司研提下一階段改善計畫,持續加強改善。

真的氣候變遷對台灣有很大影響嗎?對淹水或是缺水的影響到底有多大?

  1. 依據IPCC(聯合國所設立氣候變遷辦公室)於每6年最新一次報告(AR5)顯示,近年全球氣溫較130年前升高將近1°C,溫度改變將造成氣候極端變化,如2年前美國加州大乾旱及2年前歐洲40多度熱浪等。

  2. 台灣不能免除於外,根據氣象局統計65年長期資料平均降雨量無明顯變化趨勢,但是降雨強度增加、降雨時數減少趨勢,因此近年來實際淹水及缺水災害頻率加劇,而推估未來長期降雨強度一日暴雨增加約14%,而供應水源量尤其在枯水期卻反而減少水源量14%,整體風險加大。(以圖板補充說明)

  3. 除了以上所提到氣候變遷影響,另外近年來全球科技進步如物聯網、雲端科技;老年化影響,需要強化防災避災能力;產業用水結構改變,因水源不足因引進新的用水概念,如再生水。因此,須因應全球環境改變,而提出這一次的整體水環境改善計畫。

石門水庫排砂,會不會造成淡水河流域泥砂淤積,生態影響

  1. 石門防淤隧道平時並不會將泥砂排入大漢溪河道,而係利用颱洪期間藉由洪水力量排至大海。依據近年石門電廠排砂專管排砂監測結果,可藉由洪水力量順利排至下游出海口,另外以數值模擬分析結果及過去曾文水庫類似排砂經驗,應不致影響下游大漢溪及淡水河防洪安全及造成淤積,但未來進行排砂過程亦將進行監測,將影響降至最低。

石門水庫整治過去推動,多辦聽証會,也加入公民參與機制,非常成功,未來可以值得借鏡。/陳曼麗委員

  1. 水利署自95年起陸續推動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曾南烏計畫、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及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已累積建立民眾參與機制與推動執行之經驗,未來本計畫推動時將參考以往成功經驗訂定民眾參與機制,持續推動公私協力。

  2. 經濟部於推動水環境建設相關計畫時,將會成立跨部會審查小組,計畫執行前亦依相關法規召開公聽會,以廣納民意並建立民眾參與機制落實辦理,持續推動資訊公開,使相關建設符合大多數人期待。

碧潭長年失修,只要16億竟然沒編。/羅明才委員

  1. 碧潭堰之維護及修建係屬新北市政府權責:「碧潭風景特定區」於59年6月4日經前臺灣省政府公告為「省定風景區」至100年4月27日公告為「直轄市級風景特定區」止,均由臺北縣政府(新北市政府)經營管理,相關維護及修建屬該府權責,目前該府水利局尚在辦理「碧潭堰拆除、重建、修復暨水域環境營造之可行性評估」計畫中。

  2. 本案擬提報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競爭評比辦理:新北市政府擬提報「新店溪碧潭堰重建暨水域環境營造工程」(經費約4.8億元)納入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俟條例及預算通過後,屆時將依競爭評比機制,由各縣市政府先自我競爭,再與其他縣市計畫競爭後,擇規劃最完善,效益最大,民眾認可者,優先納入。

編列特別預算救急,竟連美化水岸也納入。

  1. 隨著經濟與都市發展,人民對自然親水空間品質要求日益升高,而臺灣特殊的水環境,水利設施需抵禦洪災之時間不長,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規劃於其它時間如何加值利用以擴大水利建設之成效,恢復水環境生命力。

  2. 未來水環境建設將以「魅力水岸」為目標,「與水共生、共存、共榮」為願景,「營造水岸融合,提升環境優化」為主軸,在已經完成防洪治理區域,不單只是辦理水岸美化,首要目標更為推動水質優化、生態維護、都市休閒、遊憩、觀光與運動點線面連聯結合的水環境整體營造,將河川、排水、海岸與滯洪濕地之水域與陸域水岸空間整體改善,提升與擴大水環境建設成效。

  3. 上述水環境改善各項工作,以往分散於各部會計畫,因各部會工作重點差異及經費額度不一而未能有效整合推動無法達到民眾期望的水環境,此次將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提列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特別預算辦理,將能有效整合相關部會,集中資源以整體性及系統性方式加速辦理,彰顯成效。

臺中市北屯圳後段整治應納入。/盧秀燕委員

  1. 北屯圳排水系統在95年至102年執行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中已完成北屯圳整治工程(天祥街至東成路)、北屯圳整治工程(東光五街至東光一街)及北屯圳排水治理工程(東光一街下游)等工程。

  2. 北屯圳後段整治工作,如經台中市政府評估後有辦理需求時,俟條例及特別預算通過後,將請該府儘速依程序提報計畫,水利署會配合依競爭機制評比進行審查工作。

行政院一邊治水,一邊放水。最近剛核定的「全國區域計畫」就放寬水庫集水區的開發規定,陷水庫於污染的風險之中。

  1. 全台及離島共公告之95座水庫,其中屬「供家用或供公共給水」者63座(本島33座、離島地區30座),集水區面積合計8,748平方公里,約佔全臺國土面積24%。

  2. 依據內政部原來提出全國區域計畫修正草案,水庫只要有提供家用或公共給水,其集水區即列為一級環境敏感區,相關水庫集水區內土地均不得變更編定,對於全國將近4分之1土地的限制相當嚴格,影響民眾權益非常鉅大。因此在剛核定的「全國區域計畫」調整為,在維護水源穩定及水質純淨原則下,落實土地適性合理利用,輔以水庫集水區保育實施計畫,強化土砂治理、水質優化及防災措施。以同時確保集水區保育,並兼顧民眾基本使用及生存權益。

  3. 但為確保水庫集水區水土保持安定,避免邊坡崩坍,土砂沖刷進入水庫,影響庫容及壽命,仍有推動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之必要,其和「全國區域計畫」調整是相輔相成,並行不悖的。

計畫缺乏生態性留住水資源,也沒有預防農業灌溉用水污染,後續如何改進?

  1. 各項水資源建設計畫,都需先進行長期及詳細評估調查,再經過可行性規劃評估,確認技術及經濟可行,才會提送環境影響評估及提報行政院核定,因此水資源建設並非舊計畫復活,而是周延且延續推動。

  2. 水環境建設計畫推動時,為減少環境景觀破壞及增加生物棲地空間功能,在安全為前提下,當考量環境友善工法;若因洪流衝擊無法兼顧時,設計上將以影響最小為原則,並將制定生態檢核表提供工程設計人員檢核,作為設計時是否將補償措施納入設計理念。

  3. 鑑於廢(污)水排入灌溉系統,因經年累月聚積造成之污染風險,已有相關計畫推動農業灌溉用水污染防制事項,農委會於102年訂定「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督導各農田水利會分階段分區推動灌排分離及灌溉水質保護工作,推動農業灌溉水質保護工作,加強跨部門合作,以確保土壤品質及農作物生產安全。

  4. 另搭排管制措施部分,其中灌溉專用圳路,絕對禁止排放廢(污)水;灌排兼用圳路:預定106年起停止受理工業、畜牧業及屠宰業搭排;農田排水圳路:自110年起視地方排水系統建設進度,推動全面停止事業廢水搭排;生活污水部分將自110年起禁止排入高污染潛勢灌排渠道。

諸如「雙溪水庫」、「天花湖水庫」等都是環保議題爭議性大的案件,針對外界的質疑有何對策?尤其外界之前有質疑雙溪水庫是否是為了給核四用水,且至今尚未提出環評?

  1. 確實有些水資源計畫,例如天花湖水庫等,地方或外界雖然還有不同聲音,不過經由經濟部檢討評估,為穩定區域供水,仍有推動之必要,因此必須納入本次前瞻基礎計畫項下辦理。未來推動時,除將依辦理環評(或環差)審議程序推動,以降低對環境影響,並確保在地居民應有權益,亦會持續加強與地方及外界溝通。除將計畫內容、效益及民眾疑慮等重要內涵,以民眾易懂圖像化、圖表化之方式呈現外,並透過加強辦理地方說明會、政府部門資訊公開,加強化解外界之疑慮。

  2. 另外,核四發電設備運轉及救災用水已另有規劃,與雙溪水庫推動目的無關;而雙溪水庫的環評審議,目前正由開發單位積極研擬中,預計於今(106)年下半年將依程序提送環保署審查。

過去治水特別預算2360億成效在那裡,現在又要編列2500億,有無重複編列。/孔文吉委員

  1. 經調查全台易淹水地區面積約1,150平方公里,自民國95年起執行治水工作迄今,業於「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95~102年)」完成改善約538平方公里,刻正執行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108年)」預計再增加改善320平方公里,而本次「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計畫」將以不缺水、不淹水、喝好水及親近水之治水目標再增加改善約200平方公里,故各計畫係逐步減少全台易淹水地區,尚無重複編列之虞。

防洪治水可師法荷蘭長期發展出相關技術。/施義芳委員

  1. 目前推動防洪治水工作,都是依臺灣地文水文特性,以流域整體治理及經營管理的理念推動外,同時研究發展各種對應之防災減災技術,期能在設定的防洪保護標準內有效減輕淹水災害;而水利署亦長期蒐集瞭解荷蘭等世界各國之相關技術發展情況,並持續推動交流合作,以作為本土化技術研究發展之參考。

雙溪生態水庫市府到雙溪區都不知情、不解決漏水卻花鉅資蓋新水庫是本末倒置及壩址距屈尺斷層僅1公里(新北市政府)

  1. 雙溪水庫主要供水區基隆地區漏水率至105年底為27.4%,主要偏高原因,為地形高低起伏多、水壓控制不易、管線較為老舊等,台水公司已另案經由行政院核定專案(全國796億元),自102年推動至109年完成,積極辦理管線汰換及相關漏水改善,預計109年基隆地區(含新北市淡水河以北地區)漏水率將降至23.8%,未來仍將持續努力。

  2. 鑑於基隆水源仍有不足,因此雙溪生態水庫具有推動必要性,該水庫推動過程,水利署均已積極拜會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台水公司、雙溪區公所及在地居民,充分說明計畫內容,後續將加強與地方政府聯繫溝通。

  3. 雙溪水庫壩址經過專業地質調查,並無斷層通過,且經查屈尺斷層並非中央地質調查所公告之活動斷層。

預算未獲核定縣市集中在藍營縣市,核定標準為何?/林為洲委員

  1.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預定補助縣市政府部分,係規劃由地方政府提出需求後,再透過「競爭機制」評比排序,確認納入辦理項目,因條例及預算尚未通過,故目前各縣市政府之預算皆尚未核定,未來只要符合計畫目標且有具體規劃,均有機會納入計畫辦理,計畫亦擬採滾動式檢討,如核定後一段時間未能發包時,將收回經費重新核予其他計畫,務求將經費投入於真正需要地方,提高計畫執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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